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12月3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3日-2024年12月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电话:0472-****** 邮编:014100
******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土右旗分局窗口(c01)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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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新型防水材料项目 |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将军尧镇水圪兔尧村北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将军尧镇水圪兔尧村北,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包括投料、配料、输送、搅拌、出料系统、计量设施、电气控制系统)等主体工程,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设施及环保设施等。 |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为水泥储罐粉尘、粉煤灰储罐粉尘、皮带输送粉尘、骨料投料粉尘、搅拌工序粉尘、卸料、堆存及转运粉尘、厂内道路扬尘。 水泥罐粉尘,经罐顶单体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粉煤灰罐粉尘,经罐顶单体脉冲式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皮带输送粉尘,经全封闭阻隔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骨料投料位于全封闭物料库内,产生的投料粉尘,采取雾炮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搅拌工序位于全封闭搅拌楼内,产生的搅拌粉尘,经自带的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卸料、堆存及转运均在全封闭物料库内,产生的粉尘采取洒水车抑尘后无组织排放。厂内道路扬尘物料运输加盖苫布、厂区内运输道路洒水抑尘,通过以上措施,项目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有限公司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车辆表面及轮胎清洗废水。全部排入沉淀池内,经沉淀后上清液回用于厂区及原料库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来自机械设备、泵及空压机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措施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水泥罐、粉煤灰罐及搅拌机除尘器产生的废布袋暂存在一般固废暂存区,由厂家定期回收;水泥罐、粉煤灰罐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回用于生产,搅拌工段除尘灰经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沉淀池底泥定期清理收集后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实验室产生的废混凝土块定期拉运至建筑垃圾填埋场。 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设备运行维护产生的废润滑、废油桶,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委托保洁公司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