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实施法律及政策依据
******发改委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
******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党办发〔2021〕7号)。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明阳苏尼特左旗100MW光伏治沙一体化示范项目。
2、建设地点:锡林郭勒盟苏尼特左旗巴彦塔拉嘎查境内。
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设计阶段拟装机额定容量为100MW,安装容量123.708MWp,采用610Wp规格的单晶硅电池组件,组件数量共计202800块。逆变器选用320kW的组串式逆变器,共计312台。每10台320kW组串式逆变器接入一台3.2MW箱式升压变压器构成一个光伏子发电单元;本工程100MW光伏阵列由30个3.2MW光伏子发电单元和2个2.0MW光伏子发电单元组成。
4、总投资******银行贷款80%,自筹资金(资本金)20%。
三、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情况
1、项目立项、审批的合法合规性;
2、征地手续的合法合理性;
3、施工期、运营期噪声、固废、废气等环境因素扰乱牧民安静的生活;
4、工程设计与方案的可行性;
5、施工管理;
6、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影响因素。
四、征询事项
为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1、征询范围:征求本项目涉及占地的牧民及周边区域的公众。
2、征询内容: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本期工程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本工程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本期工程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本工程的建设持何种态度、对本工程项目的建
设意见和建议。
3、征求方式:
公示期间,对于该项目可能造成的影响而产生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进行反馈。
4、公示周期: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公示15日。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联系人:向南
通讯地址:******委员会415室
电话(传真):******
E-mail:******
2、第三方评估单位:******有限公司锡林郭勒分公司
联系人:张宇仙
通讯地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多伦路凯辰佳苑商业楼S1-1-112
电话(传真):1******86
E-mail:zyx0186@qq.com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