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本次澄清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一、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1、现对吉首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建设项目-双塘(大兴)水厂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工程量清单部分进行更新补充,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告附件及答疑文件正文。
2、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延期至2025年9月22日9:00。
二、对投标人提问的回复
1、请问本项目人工费指数是否执行湖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关于发布《2025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费指数的通知》(湘建价建(2025)18号)?
答:是。
2、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均未明确招标工程量清单所采用的材料基期价,请问本项目所采用的是哪期价格信息?
答:材料价格按吉首市地区2025年第3期预算材料价及部分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3、招标人资格要求,具有[专业承包·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请问这个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类别,是指装配式钢结构类、木结构类、生产类、PC生产类及PC综合类这几个类别都符合要求吗?
答:是的,以上几个类别都符合要求。投标人须按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要求,提供相应的 PC 类装配式构件。
招标人:******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