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收地区:内蒙古发布时间:2025-1-1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生态环境部******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竣工时间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情况
******有限公司年处理100万吨一般固废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内蒙古包头钢铁冶金开发区金属深加工园区
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2条破碎生产线(1用1备)和1条制砖生产线及配套的辅助设备及环保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年处理100万吨钢渣、水渣等一般固废。
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平
联系方式:******
三、公示内容
竣工时间:2024年11月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4日-2025年2月16日
项目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已建成,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制度。
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秀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