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有限公司固废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更好的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委员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的要求,现将该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所涉及的内容进行公示,并征询群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有限公司固废及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卓资县;
4、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为工业园区配套综合回收利用项目,一期计划建设一条冶炼废渣机制砂石骨料生产线,一条新型环保冶炼助剂材料生产线,主要包括原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综合利用车间、磅房、回收冶炼车间、办公辅助用房、门房、配电室等,项目同时建设所需生产及辅助设备设施等,项目建成后实现年回收处理工业固废128万立方米;二期计划建设一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生产线及配套相关设施,建成后年回收利用再生资源20万吨;
5、建设期:2024年2月-2025年6月;
6、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6000万元,其中自有资金:100万元,其他5900万元。
二、评估初步确定的主要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1、项目合法性、可行性、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等;
2、建设单位拖欠工人薪资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3、项目施工期噪声污染、粉尘污染、交通影响等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项目施工期的施工管理、社会治安、社会舆论风险引发的风险事件。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拟建项目建设区域内及可能受项目建设、运行影响的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工程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是否赞成项目的建设;
2、您认为项目建成是否有利于促进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
3、您认为项目建设对当地环境的影响;
4、项目的建设对您本人的生活或工作环境带来的影响;
5、其它意见和建议。
四、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向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行抄送当地政法委、信访办。
五、公示周期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5日。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鑫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联系人:韦秀兰 联系电话:******
邮箱:******
公示发布时间: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