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字〔2012〕29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投字〔2013〕42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有关内容及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简述
******有限公司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卓资县大榆树乡羊圈湾村,以及凉城县麦胡图镇陈胜村、陈永村。本项目的建设促进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对推动当地农业及社会经济进一步发展有着重要作用。
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公司周边划定的灾害隐患区域进行专项治理,对现存地质灾害隐患区域整体卸载,治理过程中修建临时防汛截洪沟、临时边坡拦渣坝、临时灾害避险安全平台和通道等工程。灾害治理结束后,功能分区为:边坡用地、防汛截洪沟、边坡拦渣坝、灾害避险安全平台和通道。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3800万元。
二、项目可能存在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概述
本项目可能产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主要为以下几个方面:
施工期对周边交通的影响;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噪声、扬尘、污水及固体废物影响;施工期间的安全影响,如机械伤害、电气伤害、火灾等;施工流动人口管理与社会治安等因素。
三、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为了保证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广泛性,同时使得本项目建设的相关利益群体都能够了解本项目的各方面情况。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征求本项目所涉及的群众。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建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项目建设对当地社会稳定大局的影响、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对本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3)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可将意见或建议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和评估单位反映,表达对本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便更加完善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四、征求公众意见方式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人民政府。
公示时间:2024年9月27日至2024年10月11日
联系人:吴贻飞 联系电话:******
地址: ******人民政府
******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6日